石油压力计测试装置的组成与原理以及检验规则

2022-10-26 0 编辑:亿威仕 | 市场部

石油压力计测试装置的组成与原理以及检验规则:

1、装置的组成与原理

装置主要由恒温设备、压力发生器(活塞式压力计或数字压力计、造压系统和增压系统)、计算机控制操作台(信号采集和控制处理系统)等部分组成(见图 1)。

待校验的各类井下压力计、压力表、压力传感器或温度计安装在装置中,装置提供压力与温度两种基准数据,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试验流程实现待校验仪器的校准。装置由计算机控制操作台采集和处理装置的各类传感器信号,并将控制信号传输给相关执行机构。压力发生器依据压力设定值,通过伺服控制技术和增压泵,驱动丝杠旋转,进而实现压力源的自动加减载与调节,实时压力值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自动补偿调节。恒温设备在计算机的控制下,依据设定温度值,采用PID控制技术自动调节、控制和显示实时温度。

装置的压力与温度控制集成在同一软件平台上,设置必要的参数后,由软件程序自动模拟仪器校验过程,实现操作过程的自动化。

图 1 石油压力计测试装置结构示意图

说明:1——气动增压系统;2——数字压力计;3——造压系统;4——计算机控制操作台;5——活塞式压力计;6——恒温设备。

图 1 装置结构示意图

2、检验规则

2.1 出厂检验

每套装置都应通过出厂检验,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1。

表 1 检验项目及要求

检验项目检验类别
出厂试验 型式检验
外观检查
保温性能试验
绝缘电阻与绝缘强度检查
接地检查
超压(温)保护试验
密封性能试验
压力测量功能试验
控制稳定性试验
压力控制超(回)调量试验
目标压力稳定持续时间检查
控制响应时间检查
通用技术性能检查
温度参数试验

注:"●"表示应检验项目,"○"表示可不检验项目。

2.2 型式检验

有下列情况之一,应按表 1 检验项目进行型式检验:
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。

b)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等有较大改变时。

c)正常生产时,连续或累积生产 30 套后。

d)仪器停产1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。
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。

f)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。

2.3型式检验抽样方案

在 2.2 中 a)、b)、c)、f)项情况下,从试制品中任取一台,作为被检样本;在 d)、e)项情况下,应随机抽取同一批产品中的两台,作为被检样本。

2.4 判定规则

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,方可出厂。不合格项目允许返修,并按本标准进行复检,复检合格,方可允许出厂。

当被检样本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,则型式检验通过。若有检验项目不符合时,在不涉及产品设计方案、产品原材料和重要工艺问题时,经整改后,允许补做试验,复检样本只检验被检样本的不合格项目,经检验全部合格后,则型式检验通过,否则为不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