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环境试验方法:
1、合格指标
气瓶在试验过程中,瓶体不应泄漏;试验后,其爆破压力应大于或等于 1.8 倍公称工作压力。
2、试验方法
2.1 气瓶放置和区域划分
在气瓶筒体(B 类气瓶应在裂纹加工表面的对侧)划分 3 个明显区域,以进行摆锤冲击和化学暴露,如图 1 所示。每个区域的直径应为 100mm。3 个区域可不在一条直线上,但不应重叠。

标引序号说明:
1——摆锤冲击和化学暴露区域;
2——裂纹加工表面。
图 1 气瓶冲击和化学暴露区域图
2.2 摆锤冲击预处理
在 3 个区域各自的中心附近用摆锤进行冲击预处理。摆锤为钢制正四棱锥体,其侧面为等边三角形,顶点和棱的圆角半径为 3mm。摆锤冲击中心与锥体重心的连线应在气瓶撞击点法线上,摆锤的冲击能量应大于或等于 30J。在摆锤冲击过程中,应保持气瓶固定且始终无内压。
2.3 暴露用环境液体
在 3 个经摆锤冲击预处理的区域表面,分别放置厚度为 1.0mm、直径为 100mm 的玻璃棉衬垫。分别向衬垫加入足够的化学试剂溶液,确保试验过程中化学试剂溶液均匀地由衬垫渗透到气瓶表面。化学暴露区域应朝上,可加盖塑料薄膜,以防化学试剂溶液蒸发。3 种化学试剂溶液为:
a)体积分数为 19% 的硫酸水溶液;
b)体积分数为 10% 的乙醇汽油溶液;
c)体积分数为 50% 的甲醇水溶液。
2.4 压力循环
按 GB/T 9252 的规定进行压力循环试验,循环压力下限为 2MPa,循环压力上限大于或等于 1.25 倍公称工作压力,升压速率小于或等于 2.75MPa/s,压力循环次数为 3000 次。
2.5 保压
将气瓶加压至 1.25 倍公称工作压力,在此压力下保压,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a)保压时间至少 24h;
b)化学溶液腐蚀时间(保压时间与 2.4 中压力循环时间之和)至少 48h。
2.6 水压爆破试验
按 GB/T 15385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试验过程中加压速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a)当试验压力大于 1.5 倍公称工作压力时,升压速率应小于或等于 1.4MPa/s;
b)当升压速率小于或等于 0.35MPa/s 时,可加压直至爆破;当升压速率大于 0.35MPa/s 且小于 1.4MPa/s 时,如果气瓶处于压力源和测压装置之间,可加压直至爆破,否则应在最小设计爆破压力下保压至少 5s 后,再继续加压直至爆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