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
1、范围
本标准 规定了 车用压缩氢气 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(以下简称气瓶)的型式和和参 数、 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 验规则、 安装防护、 标志、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、公称容积不大于450L、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、工作温度不低于-40℃且不高于85℃、固定在道路车辆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气瓶。
注:氢燃料电池城市轨道交通、氢能船泊、氢能飞行器、氢能发电装置等供氢用气瓶可参照本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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