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油勘探开发仪器的压力试验及密封试验:
1、压力试验
1.1 试验条件
依据仪器使用环境的压力条件,压力试验的额定值应从 30MPa,40MPa,50MPa,60MPa,70MPa,80MPa,l00MPa,120MPa,140MPa,l60MPa,190Mpa,220MPa,240MPa,300MPa 中选取。
1.2 试验设备
1.2.1 试验设备为专用压力试验装置。
1.2.2 专用压力试验装置应经省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批准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。
1.2.3 压力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优于 1.5 级,且应在计最检定有效期内并合格。
1.3 试验步骤
1.3.1 初始检测
初始检测过程如下:
a)在正常大气条件下,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对试验仪器进行外观检查、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。
b)将检测合格的仪器放入试验装置内,如需要将其引线引出与地面仪器连接,并通电检查仪器性能。
1.3.2 条件试验
条件试验过程如下:
a)按规定的升压速率,将试验装置的压力由正常大气压逐渐升至 1.1 中选取的额定压力值。
b)当试验压力达到额定值后,恒压保持时间至少 30min。
c)试验过程中应监测压力变化,判断渗漏情况。如需要可对仪器进行性能检测,判断仪器适应压力的能力。
d)恒压保持时间结束后,按规定的泄压速率进行泄压,直至常压。
1.3.3 最后检测
试验结束后,对试验仪器进行外观检查、密封性能和绝缘性能检查,合格后再对仪器进行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,其结果均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。
2、密封试验
2.1 试验方法分类
2.1.1 仪器容器密封(漏气)试验
试验方法有两种:
a)方法一:采用充压的仪器容器浸渍在水中来实现。
b)方法二:采用充压的仪器容器浸渍于恒定的高温试验液中来实现。
2.1.2 仪器的浸水试验
将仪器置于加压水箱里,并施以规定的压强来实现。
2.2 试验步骤
2.2.1 初始检测
在正常大气条件下,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对试验仪器进行外观检查、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。
2.2.2 条件试验
2.2.2.1 试验方法选择
按照仪器所能遇到的实际运输、贮存及使用状况,选取容器密封(漏气)试验或浸水试验方法对仪器进行试验。
2.2.2.2 仪器容器密封(漏气)试验(方法一)
试验步骤如下:
a)将试验装置(液槽)盛有足够的水,以使仪器密封处的最上端浸没在液面10mm以下。
b)将试验水温保持在仪器相关规范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以上1℃〜5℃。
c)向仪器容器内充气,使壳体内压强达到规定要求。容器内压强值通常为1.5kPa~300kPa。
d)将仪器浸入试验水中,试验持续时间为5min~10min。
e)通常在试验持续时间内的任何时刻出现明显的连续气泡、两个以上的大气泡或体积逐渐变大的附着气泡,则判为密封失效。
2.2.2.3 仪器容器密封(漏气)试验(方法二)
试验步骤如下:
a)将试验装置(具有加热和恒温试验液的液槽)盛有足够的试验液,以使仪器密封处的最上端浸没在液面 10mm 以下。
b)加热试验液,将试验液恒温在 90℃〜100℃ 之间。
c)将仪器浸入试验液中,试验持续时间为 1min~5min。
d)通常在试验持续时间内的任何时刻出现明显的连续气泡、两个以上的大气泡或体积逐渐大的附着气泡,则判为密封失效。
2.2.2.4 仪器的浸水试验
试验步骤如下:
a)将仪器置于加压水箱里,并按相关规范要求施以规定的压强。
b)调节试验水温在 15℃~35℃ 之间,仪器与水之间的温差应尽可能的小,并不应大于 5℃。
c)浸水试验持续时间优选 0.5h,2h,4h 或 24h。
d)在浸渍期间,仪器应处于断电状态,其可动部分应处于静止状态。
e)将仪器引线引出,按相关规范要求测量其绝缘电阻,判断密封是否失效。
2.2.3 恢复
有关规范若无其他规定,则应采用擦拭或用室温空气吹风的方式对仪器表面进行彻底干燥。
2.2.4 最后检测
试验结束后,对试验仪器进行渗水检验、外观检查、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,其结果均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。